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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可以录音给家属听吗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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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在委托律师会见后,除了想知道案件情况外,还想知道亲属在看守所里和律师会见的完整情况,因为亲属认为律师会见后可能并不会把所有的问题都和亲属如实表述。所以部分委托人在律师会见的时候提出会见的时候让律师录音,以便知道完整的对话过程。那么律师会见可以录音给家属听吗,今天上海律师会见网为大家详细解答: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律师的主要工作之一,刑事案件一般在侦查阶段需要会见的次数较 多。如果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能够全程录音录像,通过录音录像来还原现场情况,既有利于办案人员的监督,也能够避免案件泄露,防止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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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音录像是否会导致泄密

泄密这个问题要看具体情况。

首先,如果是在会见过程中律师将录音录像的内容进行了编辑,那么可以在完成对录音录像制作后,将制作好的录音录像拷贝至存储介质并交予办案人员,但如果是将其作为证据向办案机关提供则不能如此操作。

其次,对于律师向办案人员提供的录音录像资料,有这样两种情况:

1、律师将其制作好的录音录像资料直接交由办案人员,或律师直接向办案人员提供的。这种情况下,律师需将录音录像资料提交给办案人员。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和司法机关之间产生了信息不对称的风险。由于此时律师并不知道案卷材料中包含了哪些内容,所以很可能会出现泄密问题。

二、录音录像是否会引起当事人的不信任

是否将录音录像作为证据使用,关键还是在于能否被法院采纳。如果能够被法院采纳,那就没有问题。如果不能被法院采纳,那就可能会引起当事人的质疑了。

《较 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0号)第六条规定:“电子数据的收集应当使用电子数据采集设备进行,并由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完成。难以直接使用电子数据收集设备进行,但有证据证明电子数据存在被修改、篡改、伪造的可能性,且无证据证明电子数据收集过程存在非法取证行为的,可以使用传统介质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当事人提出申请并同意调取的,人民法院可以调取。”

三、录音录像是否会侵犯律师的隐私

1、从法律的角度讲,律师在会见过程中的录音录像不属于隐私,是律师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法律上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有的地方规定律师的录音录像行为要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但是事实上是否需要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这个问题存在争议。

2、从律师职业风险来看,通过律师会见录音录像能够避免案件泄露导致当事人受到刑事追究的情况发生,而且有些案件中律师会见时会涉及到案件情况不能对外披露的情况,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能够保障律师职业风险。

3、从执法效果来看,通过律师会见录音录像可以客观记录和还原实际情况,便于办案人员监督办案流程是否规范,避免不规范办案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对于犯罪嫌疑人是一种震慑。


1、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录音录像的,但是并不能将录音录像作为证据使用。也就说如果律师在会见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的话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2、一般情况下,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都是全程录音录像的。但是如果有必要将录音录像作为证据使用时,需要根据案件具体分析。在实践中有些特殊情况的会导致全程录像无法使用,比如一些重大敏感案件、暴力犯罪等案件、未成年人涉嫌刑事犯罪等案件,为了防止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形发生,会暂时停止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3、如果律师在会见时将录音录像作为证据使用时,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律师需要对证据内容进行剪辑编辑,二是需要在制作好后将这份材料提交给办案机关。当然这种情况一般是不会出现的。如果司法机关需要以证据形式提供给办案机关的话可以进行剪辑编辑并提交办案机关。


所以综上我们可以得知律师会见可以录音给家属听吗,的答案是不容许的,这个涉及到案件的侦查也可能会影响律师的执业风险。所以建议委托人在律师会见时不要提出录音的请求,一般来说律师也会拒绝。如果您有更多的关于上海看守所会见的问题可以拨打电话咨询:400-965-1889.委托律师看守所会见热线:13764120231.上海律师会见